7月24日,绍兴市精神疾病诊疗质控中心成立会议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成功举行,这标志着我市精神卫生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迈入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会议由绍兴市精神疾病诊疗质控中心主任、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董莹盈主持。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医政处处长张瑛瑛,浙江省精神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秘书、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精防办副主任刘凯应邀出席指导。来自全市部分具备精神医学专业的综合医院及各区县市精神专科医院的20余位专家作为中心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绍兴市精神疾病诊疗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蒋新新致开幕词。蒋新新书记首先代表医院,向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对中心的成立致以诚挚祝贺。他强调,中心的成立对提升绍兴市精神卫生服务整体质量与安全水平意义重大。蒋书记郑重承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将全力支持中心建设,保障其高效、独立、顺畅地开展工作。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医政处处长张瑛瑛代表市卫健委,现场宣读了《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绍兴市精神疾病质控中心的批复》,并发表重要讲话。她要求中心紧密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切实履行技术指导职责,扎实推进精神疾病诊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质控措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浙江省精神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秘书、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精防办副主任刘凯对市质控中心的工作进行了专业指导,并现场开展了《浙江省精神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规章制度介绍》专题培训,为我市中心规范运行奠定基础。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张瑛瑛委员、刘凯副主任、蒋新新书记、董莹盈副院长共同为“绍兴市精神疾病诊疗质控中心”揭牌,宣告中心正式启动运行。
会议最后,质控中心主任、市七院副院长董莹盈作总结发言。她强调,中心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级精神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作为核心任务;着力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协作,推动质控标准全面落实,实现质量管理的闭环运行。她号召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全市乃至全省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本次会议围绕精神医学专业质控标准制定与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数据监测与效果评估等核心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并对下一阶段全市精神医学质控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绍兴市精神疾病诊疗质控中心的成立与运行,将为全面提升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守护市民心理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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