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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1-04-13     新闻来源:

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调动广大女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塑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形象,不断提升全院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绍兴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将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巾帼文明岗”的争创活动,现将具体的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绍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医院发展实际,以提高妇女素质、推动妇女发展为目标,积极引导女职工爱岗敬业、文明从业、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医院的全面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巾帼文明岗”创建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组  长:陶云英

       副组长:朱亚珍

       成  员:谢  琳、凌迎春、唐志仙、谢佳瑜、王媛媛、成灵英、周 芬、赵李平、李添红、孟建凤、沈藕英

       领导小组下设“巾帼文明岗”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护理部,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执行指导、资料收集、信息发布、档案整理和评估迎检等。

       三、创建目标

       以医院妇女职工为创建主体,以基层班组及临床科室为活动阵地,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女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为主要目的,以满足广大患者和群众的基本需要为切入点,立足岗位,奉献社会,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提升活动,树立良好的女职工形象,不断提高全院女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创建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科室为基本争创单位,各争创单位为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且负责人岗位中必须有一名是女性。

       (二)岗位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岗位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岗位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岗位成员要求素质高,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四)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岗位成员需具备

较高的文化素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上进,热爱学习,有自我提升意识,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促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五)加强宣传,注重品牌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成员具有大局意识,树立起服务好、口碑佳、信誉高的巾帼文明新形象,充分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风采,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创建步骤和要求

       (一)筹备动员阶段(2021年4-5月)。组建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积极申报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召开“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研讨部署会,加强沟通和宣传,适时组织创建岗主要负责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努力构建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10月)。按照方案进行整体部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按制度执行,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检查评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形势,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迎检阶段(2021年11-12月)。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巾帼文明岗”创建达标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梳理汇总,整理资料,形成自查报告,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创建所获的经验成果,给予巩固推广,落实全院共享,真正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