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期间,普通精神科、心身障碍科、重症精神科、急诊精神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正常开诊,具体出诊医生以当天排班为准。
二、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老年精神科、残疾评定门诊、内科门诊于2025年1月28至1月31日(除夕到正月初三)停诊。 三、妇科于2025年1月28至2月1日(除夕到正月初四)停诊。 四、中医科、针灸推拿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含驾驶员体检)、口腔科于2025年1月28至2月2日(除夕到正月初五)停诊。 五、司法鉴定科、营养咨询门诊于2025年1月28至2月4日(除夕到正月初七)停诊。 咨询电话:门诊服务中心0575-85397901(每天8:00-11:30,14:00-17:00);行政总值班0575-88811509(全天24小时)。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5年1月26日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