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我院6楼多功能厅举行的《绍兴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2014版)》培训会议上,市精卫办宣布了成立绍兴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我院14名医护人员获聘成为首批市级技术指导小组成员。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严德华处长、市卫生局金红柱副局长、楼正龙院长等领导向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
我院作为绍兴市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绍兴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我市的精神卫生领域的公共卫生任务责无旁贷。长期以来,我院为绍兴市的精神卫生工作倾尽全力,做出了重大贡献,使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这次受聘的14名医护人员是从我院临床一线选拔出来的,均为我院业务技术骨干。他们受聘后将对口指导各区、县(市)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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