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八届一次职代会的提案落实及清廉医院建设要求,为畅通医院民主监督渠道,广泛听取职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民意协调解决机制,积极稳妥地处理医院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进一步夯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于今年12月起落实“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下午15: 00-17: 00,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展时,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二天下午。
二、接待地点
行政楼四楼书记(院长)接待室419房间,电话:85397667
三、接待对象
全院职工、患者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内容
医院改革发展、管理服务、党风行风、科教学术、职工待遇及成长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接待事项
1.党政办根据院领导班子的具体工作实际提前安排好书记(院长)接待日的排班工作,原则上当天值班的接待领导不安排其他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待,由党政办及时协调调整。
2.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书记(院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协调和预约登记工作,鼓励广大职工、群众提前预约,便于纪检监察室合理安排接待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3.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归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照书记(院长)接待日分解的任务要求落实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工作满意度。
欢迎广大职工、患者及社会群众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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