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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精神科开安眠药,多了一道程序

发表日期:2026-09-29     新闻来源:医务科

“医生,我的药快吃完了,麻烦再开一点。”在精神科门诊,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都有。但自2026年10月1日起,开具地西泮、阿普唑仑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常见助眠药),且需要带回家使用的,签署《知情同意书》将成为必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被纳入更严格管理,开药流程、身份核验、风险告知等均有明确要求。

一、三大变化与你相关

变化一:代开药须核验双方身份

医师开具处方前,必须同时核对患者本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还需有既往就诊记录和明确诊断。家属代开药,不能再只带医保卡“随便跑腿”。

变化二:带药回家须签《知情同意书》

只要药品需要带离医疗机构,患者或代办人就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其核心告知包括:

1、严禁套开:不得为多拿药而在多家医院重复开具;

2、成瘾风险:明确知晓药物有成瘾依赖风险,不得擅自加量或长期连续服用;

3、定期复诊:必须遵从医嘱,不能一次开药长期不复查;

4、剩余交回:过期、未用完的药品及空药板、废贴,须按要求交回医疗机构;

5、法律红线:私自转卖、违规转赠他人,可能涉嫌毒品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变化三:未成年人开药须监护人书面同意

如临床确需为未成年人开具此类精神类助眠药,必须由监护人到场,核验监护人身份,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其他亲戚或朋友无权代办。

二、医生与医院:不仅是开药,更是“守门人”

新规的实施,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极高的精细化管理要求。

1、把话说明白,把责任讲清楚

医生不能只交代“怎么吃药”,还要明确告知违法后果:药品不能分给别人,更不能拿去卖,转售可能涉嫌毒品犯罪。对担心成瘾的患者,应结合病情解释,避免其因恐惧自行停药。

2、全流程留痕,杜绝“灰色地带”

医院须妥善保存《知情同意书》(纸质或电子版),对麻精药品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门诊、病房、药房之间的处方量、频次监测及回收销毁交接记录须无缝衔接。新规全面禁止互联网诊疗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医师也不得为自己开具此类处方。

3、建立回收机制,闭环管理

医院需设置专门回收窗口。患者再次领取注射剂须交回原批号空安瓿,剩余药品和废贴也要按规定交回。回收药品将在视频监控下由双人集中销毁,相关记录至少保存5年。

三、给患者的特别提醒

1、提前备齐证件。如需代开药,请带齐患者和代办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及既往病历。

2、切勿以身试法。近年来,已有多起虚构失眠症状大量套购安眠药并转卖的案例,最终以贩卖毒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要因“好心转赠”或贪图小利触碰法律底线。

3、旧药无需上交。2026年10月1日前已合规带回家的药品无需上交;新规实施后产生的过期或未使用药品,请务必按要求交回医院。

2026年10月1日之后,多出来的是一份《知情同意书》,和几句必须说清楚的法律底线。这既是为了保障真正有需求的患者安全用药,也是为了严防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药还是那些药,但规矩更严了。合规用药,既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是对法律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