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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监控设备添置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表日期:2025-09-11     新闻来源:信息科

按照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需求,对医院监控设备添置项目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项目名称:监控设备添置项目

1)项目预算上限价:42000

2)询价项目概况:监控设备添置项目

.项目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

3)其他要求:

1.承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对招标人的反映的任何问题响应时限为半小时内,现场维护响应服务半小时内,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提供备用方案或设备,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

、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报价文件:

1)报价须带文件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联系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及社保证明;③报价单(附件一),报价单与产品询价文件分开封装。④符合询价文件的说明。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该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北京时间17: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3)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密封后送达(接受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浙江省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234号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208信息科,(0575)85397979,密封袋表面必须标注此项目名称。

、评定成交标准: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科                   联系电话:(0575)85397979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50911

监控设备添置采购询价.doc

附件一 询价价格表.docx

评标方法及标准.docx